当前位置: 首页 > 影赛征稿 列表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摄影展征稿

发布:2015-03-04 10:40:07来源:霞浦摄影网
    由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在首届上海国际保护活动周期间,举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摄影展。现向社会公开征稿。征稿时间为2月1日—4月1日。展出时间为4月18日—4月24日。

  主题及内容

  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在记录自然、感受自然、揭秘自然、呵护自然为核心内容等。真实形象展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和谐关系,向社会传递自然保护的必要性、迫切性和现实性。

  征稿作品内容必须为体现自然保护,充分反映“人产生于自然,自然包容人类,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为了人类的未来请加入自然保护,具有感染力和科普教育意义。

  1.揭示人与自然相容相生的和谐关系类。围绕自然环境对人类发展的影响,反映自然保护、人在自然环境下生活,工作,自然对人类的馈赠,破坏自然对人类的危害等现实景像。

  2.保护生态环境类。围绕保护环境和生态建设拍摄自然环境的保护,保护动植物,防止臭氧层破坏,防止气候变暖,国土整治,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等内容。

  3.自然生态家园建设类。围绕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的主题,反映生态家园建设中的人和事,反映崇尚自然的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反映人们关注自然保护、关注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等内容。

  4.自然保护科普活动类:围绕自然保护的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人物和活动等方面的题材,反映人们通过各种社会活动,倡导自然保护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原理、科学规律的作品。


  三、征稿要求

  1.参赛者的国籍、性别和年龄不限。

  2、参赛作品的内容不限国家和地区。作品强调纪录属性,需紧扣影赛主题(注:纪录属性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题材的作品)。只收彩色的单幅图像和彩色组照图像(一组照片4—8幅为1件统计单位。组照是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罗列),不收红外线拍摄、黑白和单色的作品。

  3.征稿作品为2013年1月1日起拍摄的图片。

  4.投稿作品须为相机或者具有记录并能生成影像的设备拍摄。允许影像记录设备具有多次曝光、宽幅接片和HDR功能拍摄并自动生成的图像参赛;不允许由多张单幅影像人为合成(叠层)的图像(宽幅和全景除外)、3D制作的图像、以及用APP软件拍摄形成与自然影像不符的图像参赛。

  5.本次投稿作品(图像)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以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透视度以及准确性的改动。

  6.投稿上传作品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投稿,压缩不小于6)。

  7.投稿时须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投稿专区,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摄影展征稿专区用实名注册,按上传要求填写和操作:(1)作品题名;(2)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3)上传图片(如组照,规定在一个作品题名下连续上传4—8幅单张图片,不满4幅不能提交);(4)一次投稿(10幅为限,或者不满10幅,需按“提交”确认。(5)一位作者投稿次数不限,一天只可投稿一次。

  8.参赛作品如被发现参赛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9.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主办方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收回奖金。

  10.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指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影像记录设备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有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必须的原始数据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我国社会公共道德观念的内容。

  12.凡不符上述条例之规定的作品,均被视为不能参加评选。


  四、奖项设置

  本次主题摄影展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以及入选作品奖。以上均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和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于展出期间在相关网站公布。

  一等奖     1幅       获奖金5000元

  二等奖     2幅       各获奖金3000元

  三等奖     3幅       各获奖金2000元

  佳作奖     10幅      各获奖金1000元

  入选作品   84幅      各获奖金200元

  (以上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个调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五、附则

  1.本次摄影大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5年度市级摄影比赛序列。参赛者的入选、获奖作品均被列入市摄影家协会年度评定和入会积分序列;

  2.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3.对于投稿作品违背纪录类型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作相应的处理;

  4.本次大赛评选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

  5.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站www.shphoto.com.cn;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网站www.sinc.gov.cn将适时进行专题报道;

  6.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具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1月19日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