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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作品征集活动

发布:2014-05-19 15:21:54来源:霞浦摄影网

 

   2014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继续联合举办 "瓯江行" 丽水摄影大展作品征集活动。本届活动 "特级佳作" 收藏作品将获五万元稿酬,要求四件"特级佳作"作品须拍摄于松阳境内,冠名"田园松阳"杯。松阳秀美的田园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为摄影人提供了丰富的创作源泉,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创作采风,已成为丽水摄影创作极具规模的基地群。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丽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松阳县人民政府、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旅游局、丽水摄影博物馆、丽水摄影网

     三、支持单位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

     四、投稿细则

     1、投稿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投稿。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
   3、作者通过丽水摄影网www.lsphoto.org进入活动官方网站,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2012年瓯江行投稿注册用户可在参赛平台直接登录。
   4、用户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通过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
   5、本届展览投稿分外地组和本地组两个组别,本地组限为丽水籍(身份证所在地为丽水)作者参加,非丽水籍作者全部归入外地组。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自行选择投稿类别,同一作品(组照、单幅)不得重复投送其它类别。
   6、外地组投稿:外地组的投稿作品均须拍摄于丽水全市各县、市、区范围,主题为"自然风光",其内容须反映丽水的自然风光、地理环境、地域风貌和特色景观,不排除景观中相关的建筑物、器物,不排除作为视觉符号存在的人物。
   7、本地组投稿:本地组设自然风光类和综合类两个类别。其中自然风光类作品必须反映丽水范围内的自然风光、地理环境、地域风貌和特色景观,不排除景观中相关的建筑物、器物,不排除作为视觉符号存在的人物。综合类作品,指以个人化的思想或语言手法表达摄影者不同的艺术情趣、思想情怀、观念态度,可涵盖写意抒情、写实叙事、唯美表达、观念表达、创意构想等,内容不限,拍摄地点不限。
   8、外地组技术限制:该组投稿作品可以对画面做小幅度的瑕疵修复和美化处理,影调和色彩处理方式不作限制。不能使用滤镜工具使作品美术风格化(如素描、浮雕、印象油彩、马赛克效果等),不能对原始文件中不可移动的环境要素(如山体、河流、湖泊、地质土壤、树木植被、建筑物等)作像素移植替代,不能通过后期大幅度添加可移动的视觉要素(人物、动物、环境道具等)。
   9、本地组技术限制:A、自然风光类,可以对画面做小幅度的瑕疵修复和美化处理,色彩及影调处理方式不作限制。不能使用滤镜工具使作品美术风格化(如素描、浮雕、印象油彩、马赛克效果等),不能对原始文件中不可移动的环境要素(山体、河流、湖泊、地质土壤、树木植被、建筑物等)作像素移植替代,不能通过后期大幅度添加可移动的视觉要素(人物、动物、环境道具等)。B、综合类,作品以反映社会人文、写实叙事为出发点的,可以做小幅度的瑕疵处理,色彩处理方式不限,但不能对内容主体作大幅度像素移植替代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作品以追求唯美表达、创意性、观念性为出发点的,可以利用原始素材自由加工,图像合成幅度及色彩处理均不受限制。不提倡非影像元素(平面设计元素、绘画元素)的大量应用。以上规定的度量把握由评委和技术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及评选结束后评判衡量。
   10、创作时间限制:所有类别只接受2012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拍摄创作的作品。其中本地组综合类中,以反映社会现实、写实叙事为出发点的作品,作品原片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拍摄;以写意抒情、视觉唯美为出发点的作品,主体素材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拍摄;以创意构想、观念表达为出发点的作品,原始素材拍摄时间不受限制,但后期创作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完成。以上规定的度量把握由评委和技术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及评选结束后评判衡量。
   11、投稿时间自投稿平台开通之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截止。
   12、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鉴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1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 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5、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直至永久禁赛,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16、所有入选作者将获作品集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17、丽水作者和外地作者作品分开评审,奖项设置各占50%,主办方相关工作人员、评委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   
   1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19、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时可将其作为成绩之一予以申报。   
   20、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1、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五、入展荣誉

     外地组

     特级佳作2幅,稿酬各50000元(作品必须拍摄于松阳境内)
     高级佳作6幅,稿酬各5000元
     佳作12幅,稿酬各3000元
     入选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本地组自然风光类

     特级佳作1幅,稿酬50000元(作品必须拍摄于松阳境内)
     高级佳作3幅,稿酬各5000元
     佳作6幅,稿酬各3000元
     入选作品50幅,稿酬各500元

     本地组综合类

     特级佳作1幅,稿酬50000元(作品必须拍摄或取材于松阳境内)
     高级佳作3幅,稿酬各5000元
     佳作6幅,稿酬各3000元
     入选作品50幅,稿酬各500元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奖励,获奖作者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审议办法

     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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